考研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




考研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出

目前,多所高校公布了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小编为大家做了汇总。大部分院校的招生简章预计都将在近期公布,同学们可以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回复“”,查看最新的各高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阳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专升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南阳理工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53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长江路80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特点: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医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南阳理工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南阳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南阳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再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南阳理工学院2023年专升本面向河南省招生,招生专业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资源情况确定,经教育厅备案后面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四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等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选拔新生。

(二)河南省专升本批次录取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对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参加河南省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的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各单科成绩也相同,则全部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考生,须参加高校联合考查组进行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对进档考生根据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进档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位次相同,则全部录取。

(五)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确认、公示后,免于综合考查,根据考生填报志愿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退档原则:学校对专升本进档考生一般不予退档,对特殊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给予退档。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全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中公共科目为英语,我校专业教学培养只做英语教学安排。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报到后进行体检复查。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学费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收取,专升本专业学费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2023年各专业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学费44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800元/生·年,3-6号楼六人间600元/生·年,7-21号楼六人间700元/生·年,22-25号楼六人间9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已录取新生应按照规定时间持身份证、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原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报到前未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符合专业录取体检要求等情形的,将取消学籍,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学校奖学金:奖励人数约为普通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14%,分3000元、1500元、800元三个等级。

4.中込奎一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共奖励10名学生。

5.单项奖学金:根据学生团体或个人在国际、国家、省级比赛中的获奖等级予以发放,最高8000元。

6.参军报国专项奖学金:应征地为南阳理工学院及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参军入伍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生),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7.捐赠奖(助)学金: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按学校与捐资方协议执行。

(二)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学生获取劳动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用于学费部分),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凡具有南阳理工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阳理工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有关规定执行。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南阳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7-63121358

招生监督电话:0377-62232875

招生咨询邮箱:zs@ny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yis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w.nyist.edu.cn

学校招生微信公众号:nyistzs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南阳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郑州师范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高招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师范学院(英文名称:ZHENGZHOU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12949。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

第四条 培养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包括非师教育的多学科、多层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和专升本招生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第五章 招生规则

第十条 外语语种

1、外语类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2、我校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录取规则

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所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专升本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升本录取规则,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按照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录取规则:对投档考生,根据各联合考查组报送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学校2023年学费参照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执行:

本科专业学费:文史类4400元/生·年,理工类5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
住宿费按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暂定:6人以上间600元/生·年;6人以下间(含6人)800元/生·年;4人以下间(含4人)10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依据豫教财【2007】74号文件,学校按学年预收取教材费,因各专业的教材不同,预收教材费300元—1100元;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八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奖助措施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三)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项。

(四)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奖助学金咨询电话:0371-65501389)

第十五条学历证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 ]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郑州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71-86666195、86666196、86666197

招生传真:0371-86666197

电子信箱:zznuzsb@126.com

招生监督电话:0371-65501068(纪委信访室)

招生监督邮箱:jw@zznu.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b.zznu.edu.cn

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邮编:450044)

河南工程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办人民满意高考”的要求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工程学院全日制专升本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河南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1517),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地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占地总面积2629亩;拥有龙湖校区(郑州市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桐柏路校区(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62号)、南阳路校区(郑州市金水区群办路6号),龙湖校区为主校区。

第四条 学校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河南工程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有关规定执行。本科毕业生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河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有关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河南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河南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河南工程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依据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三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录取按省教育厅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考生在参加专升本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在河南工程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2023年分专业的学费标准如下:

1、本科专业学费:艺术类8000元/年•生,理工类5000元/年•生,文史类4400元/年•生。

2、软件类学费:本科专业12000元/年•生。

3、住宿费标准暂定:800元/年•生(6人间),600元/年•生(8人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经过多年的探索,我校形成了以奖助学金为主导,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贷、助、补、勤”为主要形式的全方位、多角度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第十七条 国家资助

1、国家奖学金:我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按时履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按时履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且当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我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具有正式学籍且按时履行注册手续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中当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一档4400元,二档3300元,三档2200元。对在我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一档助学金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在高校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只可选择其一)。

此外,我校学生还享有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直招士官学费补偿代偿等各项国家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资助

1、校内奖学金是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校内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900元,三等奖 600元。

2、我校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措施解决,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授权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咨询与联系

我校各院部及专业详情,可浏览学校主页http://www.haue.edu.cn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龙湖祥和路1号

邮政编码:451191

招生咨询电话:0371-62508666 62508795

招生网址:

http://hauezs.university-hr.com/

黄河交通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为广大考生提供准确的招生政策、信息服务,学校依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和《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豫考普〔2023〕1号)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黄河交通学院普通专升本及参加免试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黄河交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498;河南省普通专升本招生代码:6227;免试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6580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2年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培养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在规定期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生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黄河交通学院普通本科(专升本)毕业证书,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黄河交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二条 办学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迎宾大道333号 (西校区)

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东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黄河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实施学校普通本科、专升本及专科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和分专业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学校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规则:

专升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所有进档考生,按照该专业全体上线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英语、专业综合科目成绩排序。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根据各联合考查组报送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加分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考生可登录考生指定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页查询录取结果。

第六章 学费和奖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现将学校2023年学费、住宿费标准公布如下:

1.学费:文科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16500/生·学年。

2.住宿费:1300元/生·学年(6人间)。

第二十四条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

3.黄河交通学院“黄河前进”奖学金: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每生每学年奖学金为1000-2000元。

第二十五条 帮困措施: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3300元。

2.黄河交通学院“黄河前进”助学金:由学校出资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每生每学年资助800元。

3.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可通过生源地贷款或国家助学贷款渠道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

5.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及毕业后服务基层的学生,服务期满后可通过学校或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标准依据国家政策执行。

第七章 入学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 入学前未能按时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以及未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且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学生(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从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和录取工作。凡以学校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黄河交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zjt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391-7666711、7666722、7666733

招生监督电话:0391-7292766(校纪检监察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河朔大道566号

邮政编码:454950

附:2023年招生专业信息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类型

培养类型

学制

师范

艺术

中外合作办学

学费(元/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普通

全日制

2

车辆工程

普通

全日制

2

汽车服务工程

普通

全日制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普通

全日制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普通

全日制

2

物联网工程

普通

全日制

2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普通

全日制

2

土木工程

普通

全日制

2

工程管理

普通

全日制

2

工程造价

普通

全日制

2

财务管理

普通

全日制

2

物流管理

普通

全日制

2

电子商务

普通

全日制

2

环境设计

普通

全日制

2

数字媒体艺术

普通

全日制

2

郑州商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全日制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信息

第四条 学校名称:郑州商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040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教育为主,兼有专科教育

第八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第九条 学校概况:郑州商学院是由豫籍台湾著名教育家王广亚博士为回馈桑梓、贡献家乡教育事业,于2004年捐资与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2012年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2018年更名为郑州商学院。

第十条 学历证书:本校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规定者,颁发郑州商学院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颁发郑州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带领下,负责学校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四章 招生规则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新生入校后均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经报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教育厅备案,2023年学校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学费为16800元/学年/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专业学费为15800元/学年/生;其余专业学费均为14800元/学年/生。

(二)住宿费:1500元/学年/生。

第六章 奖助学金情况

第十八条 学校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勤工助学、学校成绩优秀奖学金、学校学业进步奖学金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240-280元/生/月。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成绩优秀奖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1000元/生/学期,500元/生/学期,300元/生/学期三档;学业进步奖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200元/生/学期,150元/生/学期,100元/生/学期三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郑州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4561666

传 真:0371-64561286

学校网址:https://www.zbu.edu.cn

电子邮箱:zzsxyzs@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邮政编码:451200

招生微信公众号:郑州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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